广州市老人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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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工服务协议书
   
甲方:广州市老人院
   
乙方:义工个人或组织__________________
   
为鼓励和规范义工服务活动,保证双方合法权益,推动义工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,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
   
一、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
   
(一)、甲方的权利: 1. 根据服务计划组织义工开展服务活动; 2. 对乙方提交的义工服务计划或方案进行审核及评估; 3. 对乙方在服务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观察和评核; 4. 中止可能伤害到服务对象的活动; 5. 协调并对整个服务活动的进程做出解释。
   
(二)、甲方的义务: 1. 建立、健全义工服务活动规章制度; 2. 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培训; 3. 保障义工在服务期间的合法权益;
   
二、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
   
(一)、乙方的权利: 1. 自愿加入或者退出义工组织; 2. 参加义工组织开展的服务活动; 3. 要求获得义工服务必需的资源和必要的保障; 4. 获得从事义工服务的相关训练和培训; 5. 请求义工服务负责人帮助解决在义工服务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; 6. 对义工服务提出建议、批评及监督。
   
(二)、乙方的义务: 1. 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及义工组织的章程; 2. 保证服务的时长及质素; 3. 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者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; 4. 同义工负责人协调服务计划和方案; 5. 尊重服务对象,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; 6. 不得以义工或义工组织的名义组织、参与违反义工服务原则的活动。 7. 未经甲方同意,所有义工资料和活动记录不得外泄。 三、 其他事项 1. 本协议一式两份,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; 2. 未尽事宜,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。 甲方:广州市老人院 乙方: 代表签字: 代表签字:
   
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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